南方日報訊 (記者/祁雷 通訊員/粵交警)筆者2日從廣東交警獲悉,為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廣東公安機關自7月1日起,對省內發生的7種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免于處罰,對10種一般交通違法行為的首次違法給予警告處罰,對8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查嚴處。
廣東交警特別提醒,交警部門在推出上述工作措施的同時,將繼續加大對嚴重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做到有違必糾、有違必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8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包括:酒駕醉駕;嚴重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高速公路違法停車;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行駛,不包括“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違反禁止標線指示”;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廣東交警表示,警告處罰也屬行政處罰,敬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守法出行、文明出行。交警部門將對上述措施相關細則持續進行解讀,敬請留意。
一、“輕微違法免罰”情形
(一)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
(二)駕駛室放置物品妨礙安全;
(三)機件不全;
(四)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
(五)機動車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間通行的;
(六)未按規定噴涂放大的牌號的;
(七)掛車機件不全的。
二、“首次違法警告”情形
(一)不按規定停車的;
(二)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
(三)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僅限駕駛貨車首次超載10%以下,消除違法狀態后);
(七)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的;
(九)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十)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