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貿易談判導致1995年建立世貿組織時,該結構的一個要素成立是關于服務貿易貿易(GATS)的總體協議。但是,在特定點,各國對規范服務貿易架構的國家有有利的興趣。與商品貿易的“負面清單”方法相比,這種缺乏興趣表現在使用“積極名單”方法時。然而,經過近三十年的貿易談判,很明顯,用于調節商品貿易和爭端的限制的建筑現在或多或少完整。是時候搬到其他問題了。
在過去十年中,服務貿易增長速度比商品貿易快,如果一個包括商品生產的服務成分,則清楚地忽視服務貿易談判的貿易談判可能是毫無意義的。因此,有關服務貿易監管的問題現在將進入最前沿。
有跡象表明服務貿易問題現在正在贏得重要性。例如,有多邊的服務協議(TISA),其中大量國家正在談判管理服務貿易的原則。然而,詳細量化了服務貿易的限制性,需要對與商品貿易的數十年的國際數據數據制度相同的服務貿易分類。在這里,經合組織和WTO的數據庫現在可以在各種國際標準化方面找到服務的詳細分類。最近,巖石數據庫的釋放允許在GATS建立的四種模式的基礎上釋放一個人將交易數據(雖然不完全)聯系起來。最后,一個人認為服務貿易協定的要素進入最近的區域交易安排(RTAS),如印度 - 日本和印度 - 韓國CEPA,Indo-Singapore CECA,TPP,RCEP等。然而,有趣的是要注意規范服務貿易的嚴重前瞻性仍然是初期的原因。
對于一種,商品貿易限制性易于根據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等更廣泛的限制來識別。然而,服務貿易的性質使得限制性基于內部監管政策,不容易在全球層面協調。此外,當這涉及分國家當局,特別是在大國,國家討論了內部立法承諾。此外,即使服務的性質在多邊層面統一時,問題仍然是如何量化服務貿易的限制。
貿易中服務的自由化
在這一量化的工作中已經開始了一些雕刻。在20世紀90年代,澳大利亞的生產力委員會開始了氟于平衡的服務貿易限制性的刪除制度。其他零碎系統也在2000年左右。世界銀行于2008年左右建立服務貿易限制性指數(Stri)的第一次詳細量化。利用需要提供自由化的內部和外部監管措施的相當詳盡的內部監管措施,為許多發展中國家開發了一個指數。這是經合組織在一定類似的系統中。世界銀行和經合組織方法都依賴于應用于基于感知的調查的理論指數的計算,該調查提供了監管政策的得分量。這兩項指數奠定了規定政策領域,限制可以從高度到低點,并指出政策領域,各國可能會在貿易中的國內自由化開始的地方進行一些處理。這些政策領域非常詳盡無遺,范圍從外國服務生產商進入國內自由裁量權監管措施的限制。
缺點
雖然上述努力是值得稱贊的,但他們遭受了兩個缺點。對于一個,無法逐步的政策領域的自由化和監管措施,因為在從其他政策領域的一個政策領域理論上不可能。換句話說,在一個部門的監管措施中,人們可能會發現一些不利影響的其他部門。特別是,部門貿易的連續自由化是不可能的。這是一個擔心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在優先考慮政策領域/改革方面的優先事項方面都有一些靈活性。因此,Stri沒有提供對政策變化的實用指南。與此同時,該指數需要詳細的基于感知的服務限制分類,這可能具有內置偏見。2019年,基于商務部的批準,IIFT提出了另一種斯特利(Astri),消除了經合組織/世界銀行指數的大部分理論缺點。值得注意的是,ASTRI向經合組織數據庫的應用表明,對于許多國家,包括印度,政策/行業的優先級趨于改變。在某些情況下,該部門/政策領域的這種限制性排名變化得很大。有限的試點工作,以替代的方法產生調查數據,表明即使是調查類型的選擇也大大改變了排名。
重要的是,需要更重要的是涉及指數和數據生成的工作?,F在還清楚,關于服務貿易的談判可能是未來RTA的一個組成部分。這意味著有關此類量化指數的一些信息可能在服務貿易談判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雖然商品/商品貿易和服務之間的區別在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合理,但國際溝通成本的技術變化和下降導致任何商品生產過程的戲劇性碎片。由于這種碎片的結果,可以在不同國家進行商品生產中涉及的不同進程。“生產的服務”現在意味著可能難以將使用任何商品的生產的物理和服務輸入分開。這意味著什么可能無法與服務貿易貿易談判分開商品貿易談判可能不明智。
底線?如果全球貿易談判在多邊或多邊層面取得進展,則需要在貿易方面的定量方面進行更多這樣的努力。
Manoj Pant是印度外貿研究所副校長/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