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歌印度數碼服務PVT Ltd告訴德里高等法院,其谷歌支付應用程序不需要RBI授權,因為它不是支付系統運營商(PSO),而是第三方申請提供商。
谷歌在宣誓書中表示,印度儲備銀行(RBI)授權的PSO是印度的全國支付公司(NPCI),該公司是整個統一支付界面(UPI)網絡的所有者和運營商。
宣誓書表示,NPCI又授權谷歌支付的支付服務提供商銀行和第三方申請提供商(TPAPS),如Google支付在其網絡上進行交易。
宣誓書被提交給據稱,據稱谷歌“的移動支付應用程序,谷歌支付或GPay簡稱,在沒有RBI的必要授權的情況下促進了金融交易。
星期三,首席大法官D N Patel和Jawate普拉蘭的長凳上列出了在請愿人追捧谷歌“宣誓書”的時間來回應谷歌“”宣誓書之后進一步聽到此事。
申請人Abhijit Mishra是一名金融經濟學家,財經經濟學家,已聲稱GPAY作為支付系統提供者,違反了付款和結算法,因為它沒有來自該國央行的有效授權來執行此類職能。
Mishra也爭辯,GPay在2019年3月20日發布的“支付系統運營商”“中沒有P。
谷歌已在通過倡導Himanshu Vij提交的答復中,它在NPCI制度范圍內工作,并遵守其準則和適用的法律。
它還表示,它將采取措施遵守RBI“3月17日,2020年3月17日”的“支付聚合人員和付款網關指引”,該指引“”授權提供商家服務的實體,如Google Pay,以中心登記銀行。
谷歌還表示,它符合RBI“的”2018“”數據通知“”,所有系統提供商必須確保與其運營的支付系統有關的整個數據僅在印度存儲。
谷歌表示,它符合通函,盡管它僅適用于系統提供商而不是自己的服務提供商。
RBI早些時候告訴法院,谷歌支付是第三方APP提供商(TPAP),不經營任何支付系統。
因此,RBI表示,其業務不違反2007年的支付和結算系統法案。
RBI還告訴高等法院,因為谷歌支付不經營任何支付系統,它沒有找到授權支付系統運營商列表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