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日的間接稅和海關中央稅和海關(CBIC)延長至10月25日,提交GSTR-3B匯總銷售返回的截止日期為9月。
財政部釋放還表示,申請投入稅收抵免(ITC)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期間的最后日期,同樣延長至10月25日。
“為了一個相同的時間來提供更多時間,2018年9月9月的GSTR-3B的最后日期正在延長至2018年10月25日,”CBIC推文表示。
“為了消除疑惑,澄清說,根據法律,根據法律,國際刑事學交會會議與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期間的最后日期是申請GSTR-3B的返回的最后日期2018年9月,“該部說。
商品和服務稅項于2017年7月1日實施,特定月份的GSTR-3B必須在隨后的第20天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