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BI在上次財政年度發布了47份警告信,以與中央政府協商的監督員在持續審查與共同基金相關的各種問題。
在對Lok Sabha的書面答復中,聯盟部長Anurag Thakur表示,在其監管監督下,SEBI在監管監督方面已經注意到各種違規行為,如失敗的相互資金的運作,如同識別和適當根據監管要求確定的所有費用。
“在2018 - 19年期間,向共同基金/資產管理公司發出47個警告信和24個缺乏信件,并向共同資金的受托人發出了兩封警告信,而裁決程序是針對五個AMC,四家受托人公司和AMC的一級首席執行官啟動的裁決程序,“ 他說。
財政部長融資亦表示,SEBI還審查了加強透明度和披露,監管監管和降低投資者的風險的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