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的破產和破產委員會(IBBI)修訂了與公司人員的決議進程以及自愿清算有關的法規。
破產和破產守則(IBC)設想在債權人委員會(COC)委員會(COC)委員會中,預告和破產守則(IBC)設想審判權限代表課程中的金融債權人。
在這方面,法規要求臨時決議專業人員在公開宣布中提供三項破產專業人士,以及課堂上的債權人選擇其中一個以擔任其授權代表。
最新的修正案規定,臨時決議專業人員提供的三個破產專業人員“必須來自國家或聯盟領土,這些專業人員在公司債務人的記錄中擔任階級最多的債權人,”周五表示。
此外,授權代表只有在會議紀要的紀要后才能尋求投票指示并相應投票。
然而,他將宣傳議程,并可能在會議前的課程中尋求債權人的初步意見,使他能夠有效地參加會議,“釋放說。
引用該修正案,該釋放說,根據評估矩陣評估所有兼容的解決方案,COC應同時投票給所有兼容的解決方案。
“收到最高投票的決議計劃,但不低于六十六百六十六個投票股,應審議,”加入。
關于自愿清算過程,某些修正案已經發生。
現在,公司人“可以通過決議通過成員或合作伙伴或貢獻,根據案件的決議,通過委員或貢獻,通過將另一個破產專業人員作為清算者代替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