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黎智英、黃之鋒在內的26名反對派人士分別遭票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和梁凱晴等4人早前均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5月6日于區域法院判刑。本身正在監獄服刑的黃之鋒再獲刑10個月,岑敖暉獲刑6個月,袁嘉蔚和梁凱晴獲刑4個月。
據悉該案除黎智英外,其余25人被控一項在維園與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陳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李卓人再被控舉行未經批準集結罪。
【記者】陳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