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印度刑法(IPC)第377條,周四至尊法院在周四匯編了殖民時代法律。
判決合法化同性戀性,舉行了同性戀。
由首席執行官Dipak Misra領導的五個法官憲法長凳于7月17日在審理各種利益攸關方后保留了判決,包括同性戀權利活動家。
除了CJI之外,該替補席還包括rf Nariman,A M Khanwilkar,D Y Chandrachud和Indu Malhotra的rescles。
以下是判決中的關鍵亮點:
CJI DIPAK MISRA:這是一致的判決,通過四個獨立但同意判斷表示。第377節是任意的。LGBT社區擁有像其他人的權利。散注觀點和流行的道德不能決定憲法權利。我們必須違反偏見,擁抱包容,并確保平等的權利。必須保持社會的異質纖維。憲法道德可以等同于流行的情緒。身份的寄托是存在的本質.Cji Dipak Misra和M khanwilkar:憲法地站在憲法方面的長途主義。憲法是一種動態文件,具有建立動態和包容性社會的主要目標?;谛匀∠虻钠缫曔`反了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身體自治是inpidualistic。親密的表達是隱私權的一部分。第377條將其在同意成年人之間將性行為預先犯罪,無論是同性戀還是赫維勞斯,都是違憲的。然而,獸性將繼續作為一個終點.R納里米曼:蘇珊卡哈爾鑒于Nalsa&Puttaswamy判斷,不再是善法律。同性戀不能被視為精神障礙。同性戀者有權與尊嚴生活。我chandrachud:第377節造成悲劇和痛苦;它必須被糾正。第377節這么認為它已經對LGBT身份破壞了。人類性欲不能被限制在二元。作為一種疾病/疾病的同性戀進行術語對這些人的心理健康產生嚴重影響。LGBT社區有權等同于公民身份,憲法下的平等權利。憲政道德而不是社會道德應該是決定第377條有效性的動力。為了否認LGBT社區的性取向權是否認其公民身份和侵犯其隱私。他們不能通過壓迫殖民地立法被推動到默默無聞。Indu Malhotra:
歷史向這些人欠這些部分迫害的這些人為這段造成的社會排隊主義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