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廣東省民政廳近日印發關于《社會工作者、志愿者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下稱《指引》),引導廣東省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依法、科學、有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指引》主要從8個方面對各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參與疫情防控作出明確和規范,包括:服從統一部署、立足服務本地、配合社區防控、關愛弱勢群體、發揮專業優勢、動員社會力量、協助宣傳教育、做好自身防護。
《指引》提出,要充分發揮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志愿服務組織中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大家在所屬服務單位和區域內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原則上不跨區域開展服務。在疫情應對響應終止之前,原則上不派社會工作者、不發動組織志愿者進入疫情發生地和防控重點地區,堅決做到幫忙不添亂、援手不缺位。
《指引》提出,要發揮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扎根社區、熟悉社區的優勢,積極配合當地鄉鎮(街道)、社區和相關單位加強社區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需要對老人、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給予更多的支持和幫助。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志愿服務組織可根據防疫工作實際情況,有序開展必要數量的志愿者招募。按照《慈善法》《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動員社會捐贈防控物資、資金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南方日報記者 李強 汪祥波 通訊員 葉金鑫 李衛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