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記者從佛山市軌道交通局獲悉,《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正式發布,面向社會各界征詢意見。意見稿提出,廣佛城市軌道交通互聯互通項目建設模式按照屬地建設、統一協調的原則確定,項目建設技術標準及要求實行全線統一。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4月廣州佛山簽署《關于加強兩市協同立法的合作協議》,全面整合兩市立法資源,攜手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高地。其中,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作為首個廣佛立法協同項目被列入佛山市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
廣佛將共建18條跨市軌道急需管理指引
此次佛山公布意見稿,其目的是規范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安全,維護乘客合法權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作為我國第一條跨城際的軌道交通,廣佛線在2018年實現全線開通,項目運行總里程達38.8公里,總客流量達到2.7億次,日均客流量達38.7萬人次。今年初,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二期建設規劃(2021-2026年)正式獲批,今年計劃開工建設4號線一期、11號線、2號線二期等3個項目。
地鐵廣佛線日均客流量達38.7萬人次。
隨著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運營的線路急劇增加,城市軌道交通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期、運營期的安全要求越來越高,因此有必要制定相關條例,保障管理模式的一致性、行政處罰的統一性、管理養護的標準化、應急管理的協同性,提高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與運營安全。
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以及廣佛全域同城化背景下,2021年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同佛山市自然資源局按照“共編、共商、共審”模式編制的新一輪《廣佛兩市道路銜接規劃修編》,提出廣佛兩地未來要共建18條城市軌道,就更有必要制定相關《條例》。
廣佛軌道交通規劃編制需征求對方意見
在廣佛兩市規劃協調方面,本次意見稿提出,廣佛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編制時,應當同步做好廣佛軌道交通一體化規劃或者銜接規劃,充分征求對方城市意見,統籌確定廣佛區域線網總體技術方案后按規定分別報批,并將批準的線網規劃納入兩市城市國土空間規劃,作為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的編制依據。
至于廣佛互聯互通項目建設方面,意見稿指明,廣佛城市軌道交通互聯互通項目建設模式按照屬地建設、統一協調的原則確定,項目建設技術標準及要求實行全線統一。
廣佛城市軌道交通互聯互通項目,項目建設技術標準及要求實行全線統一。
在未來軌道交通運營細節上,意見稿提出,廣佛一體化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由廣州、佛山兩市相關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同時廣佛兩市應當建立健全跨區域聯動的乘客服務標準和協調機制,定期互通運營信息,確保兩市城市軌道交通一碼通行、銜接線路安全有序運營。
軌道項目綜合收益納入發展專項資金
數據顯示,佛山今年開建三條地鐵,總投資達772.13億元,未來還有后續項目推進,為此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資金保障非常重要。
在現階段,佛山市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資金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營”原則管理,由市級統籌規劃、投融資、建設管理和運營事務,運營補虧和資產更新資金由沿線各區按照各條線路途經所轄區域里程比例進行分攤。
意見稿指出,從各地經驗來看,佛山市由沿線各區按照各條線路途經所轄區域里程比例進行分攤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資金的現有籌集方式不具有普遍意義,也不具有長期性。
為此,在資金保障方面,佛山市人民政府設立軌道交通發展專項資金,用于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投入和運營補虧;軌道交通發展專項資金的籌集與使用則遵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多元籌資”原則;同時城市軌道交通綜合開發收益應當納入軌道交通發展專項資金,用于軌道交通建設與運營。
對于這份意見稿,市民可于2021年6月16日前向佛山市軌道交通局提交意見和建議,電子郵箱為[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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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佛兩地為何要“協同立法”?
今年4月,廣州、佛山簽署《關于加強兩市協同立法的合作協議》。
廣佛兩地加快推進協同立法,首先是因為廣佛兩市地緣相近、文脈相親,正逐步向全域同城化發展。此外,廣州擁有35年立法經驗,佛山在2015年獲得地方立法權,各項立法工作走在廣東省前列。
根據協議,協同立法內容包括立法項目的立項、調研、起草、修改、審議、實施、解釋、清理等工作。圍繞協同立法工作中的具體問題,雙方將通過召開聯席會議、參與對方立法活動、信息通報、走訪學習等多種方式,加強聯系與溝通。此外,雙方還將在信息共享、立法工作隊伍建設等方面強化溝通交流。
簡單說,目前廣佛兩地人員流動大,如果廣佛兩地不積極推動協同立法,一個行為在廣州被禁止,但在佛山不禁止,就會讓人無所適從。
例如在此次公示的意見稿中,強調用廣佛兩市規劃協調機制(第十五條)、廣佛互聯互通項目建設機制(第二十五條)、協同巡線機制(第三十二條)、票務管理協調銜接機制(第三十八條)、乘客守則協同制定機制(第三十九條)、廣佛運營互通協調機制(第四十四、四十五條)等條,款強化協同機制建設??梢哉f只要不與佛山城市軌道交通實踐需要相沖突的條款,佛山會參照《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并加以移植,有利于相關《條例》在廣佛一體化城市軌道交通實施。
【南方日報記者】尹輔華
【攝影】戴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