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otak Mahindra Bank的案件對促進者利息稀釋的RBI決定可能會在周四在孟買高等法院舉行的召開中央銀行的所有權貸款人的所有權指導方面發揮轟炸機的高等法院之前,可能會出現在孟買高等法院之前聽到。
在與統治分配相關的人中,也有一種不斷增長的喧囂,因為確保在銀行業的一定程度的土著控制中,即使在歡迎外國資本和任何股權稀釋時,應留給市場演變而不是強迫它。
隨著辯論繼續違反澳大利亞委員會規則,該規則要求私人貸款人最終將其推動者持續到15%的時間,該國的最新銀行之一,最近宣布與HDFC集團的合并財務有限公司在股東交換交易中。
一些專家表示,班漢銀行選擇這筆交易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符合RBI規則,特別是在去年中央銀行面臨的一些遏制后,未能降低啟動子股權,以至于內部40%三年的運作。
該規則要求銀行在3年內將啟動子股份降至40%,10年內20%,然后在15年內達到15%。在Kotak Mahindra Bank的情況下,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被要求將啟動人員股權降至20%,并最終到2020年3月15%至15%。
八月,該銀行宣布發行PNCP(永久性非可換股偏好)股份,以降低促進者“持有19.7%。但是,監管機構沒有批準這種股權稀釋方法,之后本行向孟買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挑戰RBI決定。
12月早些時候,法院拒絕向銀行授予任何臨時救濟。
支持RBI支架的專家致力于確保投票權不會集中在一個組的手中,并且所有銀行都遵守了規則。
他們也斷言,RBI通過8月本身的一封信將其立場傳達給Kotak Mahindra Bank,但貸款人在截止日期接近時參加了法庭。
在此期間,在此案例中,銀行的律師曾認為,過去的RBI要求它只會稀釋推動者股權,但受到危害的信要求削弱有價值的投票股權資本。
正如該案件繼續在法院繼續,一些專家一直在尋求審查該國私營部門貸方的央行所有權指導方針。
一份右傾斜的智庫經濟政策研究中心(CEPR)在最近的一份報告中表示,它是審查法規和立法的最佳時間,并重新工作印度私營部門的治理和所有權規范模式銀行。
Swadeshi Jagaran Manch(SJM)還表示,最近迫切需要對私人銀行所有權的監管框架進行重新考慮,以便它仍然在印度手中。
“我們都不希望印度本土銀行進入外國球員的手,”SJM說。
CEPR表示,該目標應該是制定導致jp摩根,美林曼,高盛和印度桑坦德等全球巨頭的規定。
它表示,這些全球巨頭由家庭或辛勤群島建立,他們在一段時間內稀釋促銷員股票作為自然性必然結果,增長和最終規模。
智者補充說,只有這樣一個有利的環境將有助于高效銀行和Kotak Mahindra Bank等全球規模達到全球規模,這些規模為印度的興趣是世界上增長最快的大經濟體。
領先的企業法律公司企業專業人士“創始人Pavan Kumar Vijay表示,需要增加銀行業空間的競爭,并要求審查所有權指導方針,這是未參與獲得許可的原因。
他表示,審查是更具體地說,圍繞最大允許的股權啟動者可以擁有,并且需要從15%提高到至少26%,這將與投票權右側標準。
CEPR表示,這是印度通過顯著培訓焦點來建立強大的印度銀行和金融機構的時候,也許僅僅是應用“適合和適當”的銀行所有權標準,這通常是成熟銀行市場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