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事務部(MCA)暗示了在IL&FS金融服務部門(IFIN)上的RBI漠不關心,以便不符合CRAR(資本風險資產比率)和NOF(凈擁有的資金)的基本標準而公司“審計師”避難所在這種缺乏對公司采取行動時缺乏回應。
MCA的秘密報告指出,審計員BSR的一個關于討論的意見,即盡管2014-15財政年度的檢驗報告中的現有方法,管理層與RBI向CRA有報告的裂口。 。
當沒有足夠和適當的基礎時報告加克的方法后跟公司以這種方式沒有給予任何放松,審計員依靠與RBI的管理討論。
審核員被告知,“RBI達到2019年3月的時間,達到NoF標準,并要求提交該計劃,以實現公司在2018年3月舉行的時間。該公司在上述事項上與RBI積極討論。
RBI一再指出,從2015年起,違反本集團曝光規范及其檢驗報告中的NOF的錯誤計算。然而,在此期間沒有處罰,如果沒有任何糾正措施,允許違法行動繼續運營。
德勤德勤和Ifin的法定審計員的Udayan Sen表示,在他的一份聲明中回應了SFIO,即“根據在RBI信中要求的路線圖提交路線圖。在2017年11月1日的函件之前,我們沒有看到從RBI的任何進一步的對應關系。在這封信中,雖然RBI要求公司提交路線圖,但沒有指出時間限制。無論如何,我們沒有察覺到路線圖的非提交,直到通過財務報表的日期,因為公司與RBI公司之間的實際對話,他回應了。
RBI在2019年3月1日達到了時間,以滿足最低凈資金標準,甚至在不舉行之后,APEX銀行也沒有審議任何行動。
MCA報告報價現有的法律說:“不遵守對實體行動具有根本影響的法律和法規可能導致實體停止運營或稱之為問題,以質疑實體的持續關注。
該公司未將路線圖提交給RBI。
嚴重的欺詐調查辦公室(SFIO)費用表據稱它僅在2017年11月,“集團公司的分類為抵達NOF(凈資產資金)和信貸根據RBI法案的危險資產率(CRAR)是強烈地傳達給ifin“。因此,探針機構認為,正確時間的行動可能會阻止IL&FS的膨脹。
“在2016年9月14日和2017年11月1日的檢驗報告中,RBI建議該公司在兩個月內提交一條路線圖,以減少公司在集團公司的曝光,并在3月31日達到所需的NOF和CRAR, 2017年。已經觀察到該公司沒有遵守此要求“,MCA觀察到。
BSR和Deloitte共同審核了FY18的IFIN書籍,與IL&FS危機首先在2018年7月開始光明之前的時間。Deloitte審計了IL&FS賬戶幾年。
西部地區區域董事已被授權于2013年第140(5)屆公司法案第140(5)條發起訴訟程序,該審計員在報告中命名,即Udayan Sen,Kalpesh Mehta,Sampath Ganesh,Shrenya Baid,Rakesh Kumar Jain,Nishit Dipak Udani,Anuj Rawat,Payal Mukeshbhai Rathod,APShah,Ap Shah和Associates,Deloitte Haskins并銷售LLP,BSR,并將LLP聯系在延續欺詐方面的角色,并尋求他們的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