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儲備銀行(RBI)于周五提出最低股本,在“撥款”許可制度下,在“撥款”許可制度下,以通過高科技的低成本運營擴大銀行服務的小額金融銀行(SFB)。
釋放私營部門SFBS撥款的“龍頭”許可草案,RBI表示現有的非銀行金融公司(NBFC),小額信貸機構和私營部門的地方銀行,由居民控制,可以選擇轉換為小型金融銀行。
它進一步介紹了公共部門實體和大型工業房屋/商業集團的提案,以及自治委員會/機構不會受到娛樂。
一個小型金融銀行主要設立,承擔基本的銀行活動,可接受存款和貸款到衛生組織,包括小企業單位,小型和邊際農民,微型和小型產業和未經組織的部門實體。
該草案表示,建立SBFS的目標是進一步金融包容和供應信貸“通過高科技 - 低成本運營”。
“小型金融銀行的最低有償投票股權資本應為200億盧比,除了從UCBS轉換的此類小型金融銀行,”中央銀行從利益攸關方提出意見的草案10月12日。
此外,鑒于SFB的固有風險,應要求連續地保持其風險加權資產(RWA)的最低資本充足率為15%。
該草案進一步表示,啟動人員應至少占銀行的有償投票股權資本的40%,從銀行業務開始之日起,這將仍將鎖定在五年內。
「具有初始最低股權的股權的提案,并將首選銀行上市的時間框架,“它說。
但是,在SFB達到500億盧比的凈值后,上市將在達到凈值的三年內強制。此外,凈值低于500億盧比的SFB也可以自愿地列出他們的股票,但要滿足資本市場監管機構的要求。
小額金融銀行的外國股權將根據私營部門銀行的現存外國直接投資(FDI)政策。
RBI于2014年11月發布了私營部門SFBS許可的指導方針。許可的過程達到原則上的原則批準到10名申請人,他們已經建立了銀行。
在這些指導方針中通知,在處理這些銀行的經驗后,儲備銀行將考慮“挖掘”這些銀行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