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廣東門特病種增多了。日前,省醫保局印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管理辦法〉的通知》(下稱《辦法》), 將門診特定病種范圍從原有28個擴大到52個,耐多藥肺結核、肺動脈高壓、克羅恩病等疾病進入保障范圍,同時鼓勵醫療機構延長醫保處方時限,將門診特定病種一次處方醫保用藥量從4周延長到12周。
硬核政策送來大禮包。
《辦法》還明確延伸準入審核權限。參保人員申請門診特定病種待遇時,由定點醫療機構按照相應門特準入標準予以審核確認,并將相關審核確認信息上傳醫保信息系統備案,讓參保人“少跑腿”。
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辦法》明確了“三方面待遇要求”,分別是門診特定病種不設起付線;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應不低于普通門診統籌標準,精神分裂癥等10個病種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參照住院標準執行;要求各市根據病種特點,合理設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明確各地已開展但不在此次省規定范圍內的門特病種可繼續保障,確保參保人原有保障待遇不降低。
南方日報記者 黃錦輝
通訊員 王宇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