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口罩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出門戴口罩是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必要措施,乘坐人流量大的公共交通工具時更是如此。然而,有人卻不戴口罩就鉆進地鐵站,還辱罵、毆打前來勸阻的民警……廣州市白云區法院12月29日通報稱,該院近期已以妨害公務罪對該名人員判刑。
被告人謝某某,女,1994年出生,大學本科文化程度,戶籍地湖南省衡陽縣。2020年7月16日10時許,謝某某在廣州市白云區太和地鐵站內售票區排隊等待購買地鐵票時,工作人員發現其未佩戴口罩,違反了防疫規定,于是上前提醒其佩戴口罩。
面對工作人員的勸解,謝某某執意不佩戴口罩進入站臺,并對前來勸阻的值班民警徐某、王某實施辱罵、毆打行為。
廣州市白云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某某未佩戴口罩進入地鐵,以辱罵、毆打方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其犯罪后如實供述罪行并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綜合案件的事實、情節、危害后果及謝某某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判決被告人謝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法官表示,隨著冬季的到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趨于嚴峻。此時,廣大防疫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理應得到大家的尊重與配合,無論是要求佩戴口罩進入公共場所抑或是嚴格測溫登記,都是為了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廣大群眾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抗擊疫情。
南方日報記者 譚超 通訊員 廖燕珊?陳倚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