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東省政府債券承銷團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在全國率先建立地方政府債券承銷團量化考評機制,有效推動廣東省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市場化發展。
按照財政部關于加強承銷團管理相關要求,我省結合政府債券發行管理發展要求,在壓實承銷團成員履行承銷義務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廣東省政府債券承銷、交易和服務等要求,探索設立涵蓋廣東省政府債券一級市場情況、廣東省政府債券二級市場情況、承銷團管理其他工作等三大指標的考評體系,每批次發行后、季度末和年末對承銷團成員進行考評。
此外,考評指標中將承銷團成員創新事項作為加分項,引導機構充分發揮信用債等金融產品的發行管理經驗,主動謀劃、積極參與廣東省政府債券創新試點工作。
同時,此次我省創新引入廣東省政府債券現券交易二級市場情況作為考評指標,兼顧銀行類機構和券商類機構特點,充分考慮券商類機構自身持有債券意愿實力相對不足但對接市場推動二級市場交易能力強的實際情況,將現券交易金額和筆數作為指標內容,鼓勵承銷團成員積極參與二級市場交易,有力推動盤活廣東省政府債券存量。
《通知》還明確,每批次發行后、季度末和年末將對承銷團成員進行考評,及時公布考評結果,推動承銷團成員結合考評結果及時優化調整承銷、交易等工作,充分調動承銷團成員積極性,進一步防范發行風險。
南方日報記者 肖文舸?通訊員 岳才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