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9月12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東交辦第16批涉及環境領域群眾舉報案件246件(來電62件,來信184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25件(梅州5件,湛江3件,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河源、云浮各2件,惠州、汕尾、中山、茂名、清遠各1件)。
經分析,按污染類型分(部分交辦件涉及多種類型),從高到低分別是大氣97件(占39.4%),水58件(占23.6%),噪聲58件(占23.6%),固廢46件(占18.7%),生態破壞34件(占13.8%),農業農村32件(占13.0%),其他23件(占9.3%),土壤4件(占1.6%),海洋4件(占1.6%);按地域和單位分,涉及21個地級以上市和1個省直部門;按數量排序分(部分交辦件需轉多個地市或省直單位),由高到低分別是廣州49件,梅州33件,中山22件,佛山13件,湛江、茂名各12件,清遠11件,深圳、江門各10件,汕頭、韶關各9件,惠州、東莞各8件,潮州、云浮各7件,珠海6件,陽江、揭陽各5件,汕尾4件,河源、肇慶各3件,省海事局1件。
截至9月12日,中央督察組交辦舉報案件16批共2261件(來電999件,來信1262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共193件;交辦督辦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對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1批至第9批共976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已辦結443件、階段性辦結233件、未辦結300件,責令整改861家,立案處罰169家,立案偵查9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32人,約談87人。
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9批191件信訪案件中,已辦結88件、階段性辦結45件、未辦結58件,責令整改376家,立案處罰38家,立案偵查1宗,刑事拘留5人,約談12人(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辦理和邊督邊改情況請掃描二維碼)。
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轉辦及辦理情況統計表
備注:部分交辦件需轉多個地市或省直部門,故轉辦件總數大于交辦件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