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RBI報告,銀行在本財政年度上半年報告的欺詐行為觸及了歷史新高的盧比1.13萬盧比。
根據報告,這涉及4,412盧比及以上的欺詐案件。在2019財年,銀行報告了6,801例涉及71,543億盧比的欺詐案件。
“在2019財年和H1財政年度報告的欺詐葡萄酒的分析顯示了欺詐行為與其檢測的發生日期之間的顯著時間延遲,”RBI“的金融穩定報告稱。
在01財年和FY18之間發生的欺詐金額在價值方面形成了大約2018 - 198年至19日舉報的約90.6%的欺詐。同樣,97.3%的欺詐涉及2012財年上半年的欺詐,以前的財政年度發生。
在2019 - 2010年上半年,銀行報告了398例大型欺詐案件(高于50億盧比),價值1.05盧比。貸款人報告了21例欺詐案件超過1000億盧比,值得累計44,951億盧比。
該報告稱,與貸款相關的欺詐繼續占主導地位,占總欺詐的90%,每年報告的所有欺詐有價值和97%的欺詐在H1財政年度報告的所有欺詐行為。
RBI正在采取措施將NBFCS和城市合作銀行的欺詐報告納入其中央欺詐書記數據庫。這一相互關聯將作為有效欺詐檢測/監測中寶貴的資源,所說,增加,“提高了改善治理?!?/p>特別強調在欺詐管理層的船上/委員會和委員會的特定期望和高級管理層。該報告稱,該報告稱,正在從銀行尋求對欺詐響應計劃的重點,并為此尋求更嚴格的時間表和關于報告欺詐和宣言和加工紅旗賬目(RFA)的明確削減指導,將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