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型私人雇主,面對安裝虧損,沒有要求在鎖定期間繼續支付工人的工資,無限期?該問題在最高法院由盧迪亞納的手工工具制造商協會提出,包括41毫員會。
于3月29日,民政事務部(MHA)根據“災害管理法”(DMA)第10(2)(I)條訂購了命令,將“所有雇主”指導向工人支付工資,沒有任何扣除,鎖定的時期。同樣的命令警告說,不合規將導致DMA法案下的必要行動。
MSME協會的辯護旨在撤銷MHA命令指示支付全部薪水。
SC中的辯訴認為,當經濟處于鎖定和營業收入零時,雇主繼續向工人支付款項是不可能的。請愿書還警告說,使此類付款將導致許多MSME單位的關閉,這反過來又會導致永久性失業率,并將對經濟產生不利影響。
PLEA也紅旗“公積金部門”如何在無人認領的公積金存款中擁有數千億盧比。辯訴辯稱,如果政府的意圖是保護工人的利益,那么政府應該雇用資金而不是私營部門負擔。
辯解會提出了MHA通過了未經適當關注和審議雇主的財務影響的訂單。
MSMES的請愿書也敦促該中心缺乏直接私營機構的權力,無論完成工作如何支付全工資。這種毯子方向支付全部薪水是明顯的任意,違憲和不可持續的,爭辯說。
請愿者可能爭辯說,無論利潤,損失,債務還是營業額,都可以爭辯所有私營機構是不合理的。辯解表明,MHA的毯子方向類似于沒有任何法定背襯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