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廣州8月9日電 (記者 劉良龍)8月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在其官網發布《關于全面推進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旨在進一步提高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水平,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指導意見》提出,嚴格執行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經批準易地建住宅的,要將原宅基地退還村集體。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可以通過建設農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等方式,滿足農民居住需要。
2020年底前,建立以“一戶一宅”為基礎的農房管控制度機制和鄉村風貌提升“1+N”政策體系,農村違法違規建房亂象得到初步遏制,在珠三角核心區、重要鄉村旅游線路率先打造美麗鄉村示范片、示范帶,引領推進全省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工作。
2022年底前,新建農房管理進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全省美麗鄉村“一十百千”(1個示范市、20個示范縣、120個示范鎮、1260個示范村)示范創建區域的存量農房率先基本完成微改造,珠三角核心區、重要交通沿線、省際邊界、重要景區沿線基本完成風貌提升工作,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打造一批精品村、精品路線,全省鄉村風貌提升整體效果顯現。
2025年底前,珠三角地區80%、粵東粵西粵北地區60%以上存量農房完成微改造,廣府、客家、潮汕、雷州及少數民族等各具風格的嶺南特色鄉村風貌和新時代廣東鄉村風貌充分呈現,全省鄉村風貌提升取得顯著成效。
《指導意見》要求,堅持先規劃后建設,尊重農民合理意愿,體現地域和農村特色,因地制宜編制多規合一、簡約實用的村莊規劃,合理布局農村生產、生活和生態用地,并做好與上位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結合當地實際編印農房設計圖集,免費提供村民選擇采用。鼓勵村民集中建房,形成相對集中、集約高效的村莊用地建設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