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網站發布《關于全面推進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到2021年底,全省各村(居)民委員會均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
《通知》提到,公共衛生委員會是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之一,在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接受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工作指導,委員會主任由一名主管衛生健康工作的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擔任,辦公場地設在村(居)民委員會。
在工作機制上,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負責協調社區服務站或村衛生站(室)、物業服務企業、轄區單位、村(居)民代表及樓(棟、單元)長和社區志愿者等作為專(兼)職委員,定期協商解決村(居)民健康需求和轄區內主要公共衛生問題,并在專業部門指導下,完成各項衛生健康工作。
《通知》明確,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包括六個方面:
一是發揮協調各方作用,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協調配合做好人員摸排、小區封閉封控管理、居家隔離對象監督管理、民眾生活和健康需求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政策宣傳等工作。
二是做好轄區內公共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和動員,協助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疫苗接種、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收集報告涉及疫情等衛生健康重要信息。
三是組織發動群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維護公共環境衛生。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四是開展衛生健康政策宣傳,普及健康知識,動員轄區群眾積極參與健康行動,提升村(居)民健康素養。
五是組織村(居)民對衛生健康工作進行民主評議和民主監督,向有關部門反映群眾健康需求和改進衛生健康服務的意見建議。
六是協助完成其他衛生健康工作。
在重大疫情防控時期,公共衛生委員會還承擔重點人員落地核查、配合處置轄區疫情、進行封閉封控管理、進行疫情防控政策宣傳等職能。
《通知》提到,各地要合理安排參與一線疫情防控的人員輪班輪休,對長時間高負荷工作的人員安排強制休息。疫情結束后組織免費健康體檢和療養休養,適當增加帶薪休假時間。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在非工作時間參加村(社區)一線疫情防控的人員適當發放臨時工作補助。
為提高村(社區)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通過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方式,委托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承擔專業性公共衛生項目,也可引入第三方社會力量共同為村(居)民提供專業化的公共衛生服務。
南方日報記者 余嘉敏 實習生 陳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