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詐性地利用商品和服務(GST)沒有發票或賬單現在的輸入信貸可能是不可押,可獲得的罪行。
在聯盟預算2020-21中采取的新步驟旨在收緊諾索,這些罪犯在沒有任何業務的情況下發出發票的罪犯。
根據預算陳述,自發出商品和服務稅(GST)以來,當局抓住了一些欺詐投入稅收抵免(ITC)的案件。在這些情況中的幾個情況下,敲詐者頒布的假發票是由GST注冊的供應商獲得的,以欺詐性聲明ITC并降低他們的GST責任。
該報告指出,這些擊球手的唯一發行發票而不實際提供任何商品或服務。所展示的GST已被指控此類發票均未支付,也不是為了支付。
CGST法案第132條的新規定將授權當局在一個人身上征收罰款,如果發現有虛假的進入或遺漏有關與悉數維護的賬戶書籍的總收入有關的任何細節。預算文件進一步補充說,新的變更將于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基于Delhi的特許會計師Anuj Gupta表示:“當局可以對欺詐性獲得投入信貸的罪犯施加罰款。但是,它是該官員的自由裁量權,也可以在罪犯提出更嚴重的案例。它也可能是不可押法和可認識的罪行。“
新措施依靠GST的政府收入落下。預計將在2019 - 20年度的修訂估計值下達到CGST的修訂估計值,因此預計將提高稅收措施,從而縮短了實現目標收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