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于周五尋求RBI對兩次尋求藐視中央銀行糧食訴訟的回應,并為其前總督URJIT髕骨不披露一些關于一些銀行的信息。
由justice l n Rao向印度儲備銀行發出通知(RBI),未披露有關違反某些銀行規則的罰款的銀行名單的信息。
法院在四周內向RBI提出了檔案回復,并在3月份上市了聽證會。
Girish Mittal和Subhash Chandra Agrawal提出的請求,聲稱RBI和Patel“故意和故意”違背了詢問中央銀行在信息權(RTI)法案的權利下披露惡作劇的判決。
Agrawal尋求完整的信息,包括來自RBI的相關文件,就違反規則的一些銀行實施罰款。
他還尋求銀行名單,違約聲明發出通知在罰款之前發出通知。
盡管APEX法院對披露此類信息的判決,但RBI已發布“披露政策”,其中已列出某些信息,以免于豁免披露披露。
“應注意,這些具體信息類似于最高法院持有的內容,”通過律師蘆葦Bhushan提交的請求。
RBI拒絕披露有關經濟利益的理由并舉行與這些唯一銀行的信托關系此類信息。
“這些原因與這個法院的判決直接蔑視。蔑視的信息標題屬于銀行監管部,銀行監督,合作銀行監管/合作銀行監管和消費者教育和保護部門。
“這些政策下的這些豁免的信息被認為不受最高法院豁免。因此,這種豁免導致藐視本法院的命令,“懇求說。
最高法院于2015年召開,RBI應對那些沉迷于“可折名商業實踐”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并表示無法扣留關于違約行為的信息以及根據RTI法案所涵蓋的其他問題。
它進一步澄清說,RBI不能保留與金融機構信任或信任的“幌子”下的信息,并負責提供一般公眾所尋求的信息。
該請求聲稱,RBI總部框架框架框架的披露政策就像其公共信息官員(PIO)的指令,而不是提供幾乎各種信息。
“根據2005年的RTI法,它是由法定義務投入的PIO,以遵守RTI法的規定(由法院解釋),它是面對不合規的處罰的PIO。
“該政策提供了不同于2005年的RTI ACT披露的不同職稱。未經披露政策下的RBI不披露信息的原因是基于與近銀行的經濟利益和信托關系,“令人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