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期二的儲備銀行表示,在違反各種方向的武器委托,包括恢復和收集實踐,施加了對Bajaj財務有限公司的2.5億盧比罰款。
中央銀行在釋放中表示,還違反了本公司的特定方向,以確保在“信和精神”中完全遵守公平慣例(FPC)。
“這一懲罰已經征收......考慮到公司的失敗,以確保其恢復劑并沒有因其債務收集努力而騷擾或恐嚇,從而不遵守上述向上發布的方向RBI,“它說。
RBI補充說,還有關于公司采用的恢復和收集方法的持續/重復投訴。它進一步表示,向本公司發出案表通知,以為為何不遵守刑罰。
在考慮到公司回復通知后,在個人聽證會和審查其額外提交的額外提交期間的口頭提交,RBI得出結論說,不遵守指示的指控得到證實,并保證征收貨幣罰款,即發布說。
然而,RBI增加了對Bajaj Finance的行動,基于法規遵守的缺陷,并“不打算”在公司與客戶訂立的任何交易或協議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