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6月5日電 (記者 許青青)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4日發布信息表示,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其利益不受法律保護,所受損失不得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承擔。
該局介紹,隨著互聯網的發達,各種新技術不斷發展,一些別有用心的騙子也嗅到了機會,通過編造些聽起來“高大上”的概念,穿起“新技術”的外衣,干起了非法集資的勾當。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其它任何單位。集資款的清退應根據清理后剩余的資金,按照集資人參與的比例給予統一的清退。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其利益不受法律保護,所受損失不得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承擔。
此外,去不正規的理財公司工作要慎重,做業務員也是有風險的。相關法律規定,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天上不會掉餡餅,高收益必然伴隨著高風險,請社會公眾做好非法集資防范,選擇正規渠道投資理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