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梅州市豐順縣一片深山,一只穿山甲在救助人員的護送下緩緩走向山林,重返大自然。
當日晚上8時許,豐順留隍鎮村民鄭先生正開車前往茶背村,路上偶遇一只小動物,仔細一看,居然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穿山甲。鄭先生遂停車查看,經過一段時間觀察,發現這只穿山甲一直在馬路上徘徊,不肯回到林區,但對生人并不懼怕。
“看到它出現在路邊,我有點擔憂,我知道這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怕被人捉去吃掉了。”鑒于不清楚穿山甲是否受傷,且擔心來往車輛、人員對穿山甲造成傷害,鄭先生立即打電話給豐順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匯報情況。
接報后,森林分局民警讓鄭先生檢查穿山甲表面有無傷痕,精神狀態是否良好。經初步檢查,此為幼年穿山甲,屬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因晚間覓食誤闖出林區,精神狀態良好。由于天色已晚,為避免穿山甲遭受外界傷害,鄭先生小心將其帶回家中安置照料。次日一早,鄭先生在森林分局民警的協助指導下,在叢林茂密、水源充足和遠離人群、適宜野生動物生存的山嶺將穿山甲放生。
據了解,250畝林地中只要有一只成年穿山甲,白蟻就不會對森林造成危害,可見穿山甲在保護森林、維護生態平衡方面都有很大的作用。
為對鄭先生救助穿山甲的行為表示肯定,進一步鞏固對野生動物保護宣傳,9月1日下午,森林分局民警來到鄭先生住所進行回訪。鄭先生表示,自己平時就非常關注野生動物保護,對于近期森林分局大力宣傳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信息頗為關注,配合警方救助放生“森林衛士”穿山甲是他作為一個市民應盡的義務。民警在對鄭先生行為進行表揚的同時,圍繞野生動物保護對于構建豐順林區生態平衡的重要性,以及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科普宣傳。
近年來,豐順縣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提升,極大改善了野生動物棲息環境,野生動物種類和數量不斷增加。與此同時,豐順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加大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力度,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明顯提高,越來越多群眾參與到保護野生動物資源行列中來。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要切實增強守法經營意識,深刻認識亂捕濫獵、非法收購野生動物行為的嚴重性,自覺抵制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行為。市民如果發現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線索,或遇到需要接受處置野生動物的救援求助信息,可撥打110舉報和求助。
相關法律小知識: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南方日報記者 黃韜煒
通訊員 豐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