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9月12日電 (記者 王堅)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辦公室、省應急管理廳已于9月12日發出《關于做好海上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自9月12日10時開始,組織漁船、漁排、商船、海上風電作業平臺等有序復工復產,并就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同時,該省已召開防臺風視頻會商會,對當前臺風影響情況進行會商研判,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省氣象局、水文局、廣東海事局,以及全省各地市三防辦、應急管理局參加會商。
該會商指出,當前第13號臺風“康森”和第14號臺風“燦都”對廣東的影響趨于減弱,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可以組織漁船、漁排、商船、海上風電作業平臺等有序復工復產。同時強調,漁船要盡量在近海作業,避免進入巴士海峽、臺灣海峽、西沙等風力較大海域。
會議要求,全省氣象、水文、海洋等部門要繼續跟蹤臺風發展動態,加強風情、雨情、水情監測,并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漁船、漁排、商船、海上風電作業平臺等安全管理,確保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施工。
此外,全省氣象、水文、海洋等部門還要做好對雷雨、高溫天氣影響下的安全防范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