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近日,使用口罩數量激增,“廢棄口罩扔到哪才安全?”成為困擾。29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加強廢棄口罩管理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下稱“通知”),明確普通人日常使用口罩可直接丟入“其他垃圾”桶,人員密集場所可增設專門容器收集廢棄口罩。
通知對廢棄口罩投放進行規范,要求分區域分類投放。在醫療機構,應將廢棄口罩直接投入醫療廢物垃圾袋中,作為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對于普通人日常使用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可以直接丟入“其他垃圾”桶,嚴禁回收及分揀。
而對于存在發熱、咳嗽、咳痰、打噴嚏癥狀的人,或接觸過此類人群的人,通知指出,可將廢棄口罩丟入垃圾袋,再使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撒至口罩上進行處理,如無消毒液可使用密封袋或保鮮袋,將廢棄口罩密封后丟入“其他垃圾”桶。另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護理人員,應在就診或接受調查處置時,將使用過的口罩作為感染性醫療廢物進行收集處置。
通知明確,要及時對垃圾投放點和收集站進行消殺,同時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或疫情防控需要,可在居民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和商圈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原有垃圾分類投放點增設專門容器收集廢棄口罩,并且容器應內設塑料袋。
通知指出,各地要嚴格對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對垃圾中轉(壓縮)站等定期清洗、消殺、除臭,在垃圾中轉處理后要對垃圾運輸車進行消殺。還要規范分類處置,醫療機構收集的廢棄口罩按照醫療廢物管理,由專業處理機構進行集中處置,嚴禁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收運系統。
通知特別提出,各地指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定點收治機構或病區、集中隔離觀察點、居家隔離觀察點(戶),產生的其他生活垃圾(除應納入醫療廢物管理范疇的垃圾外),暫停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由各地安排專車收運,直送生活垃圾處理廠(場)處置。
南方日報記者 張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