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印發進一步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
根據《細則》,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新設立的外資企業,實繳注冊資本800萬美元以上(僅限世界500強企業投資)、1500萬美元以上、8000萬美元以上、2億美元以上的,經認定分別給予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獎勵。
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新設立的內資企業,實繳注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僅限中央大型企業、中國企業500強或中國民營500強企業投資)、6000萬元以上、6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上的,經認定分別給予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獎勵。
該辦法適用于從事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高端專業服務業等現代服務業企業或機構(房地產項目公司及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獲得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認定的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的企業,并由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申報且在本區建設的企業(項目、平臺),以事后補助的方式分別按照國家級認定100萬元、省級認定50萬元、市級認定2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南方+記者】吳雨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