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勞工組織呼吁在持續低薪和不平等,特別是在婦女的情況下,強烈實施印度的工資法。
國際勞工組織的印度工資報告稱,該國的經濟在過去的二十年中,年平均GDP率為7%但低薪和不平等持續存在。
它說,印度的經濟增長導致貧困,就業模式變化,越來越多的服務業和行業工作人員。
然而,大量的工人(47%)繼續在農業部門繼續雇用。
報告稱,經濟仍然面臨非正式性和細分。
它表示,超過2011 - 2012年的數據,超過2011-2012的數據,超過2011-2012的數據雇用了51%的人。
它補充說,雖然有組織的部門在就業漲幅上漲,但這一部門的許多工作也是休閑或非正式性質。
該報告指出,自2004 - 2005年以來,雖然印度的整體工資不平等有所下降,但它繼續保持高位。
整體工資不平等的下降主要是由于1993-1994和2011-2012之間的休閑工作人員的工資加倍。盡管如此,1993 - 1994年和2004 - 2005年之間的常規工人工資不平等的急劇增加在2011 - 2012年度穩定下來,它說。
在支付平等上,盡管在2011-2012的1993-1994的48%下降至34%,但性別工資差距仍然陡峭。
所有類型的工人定期和休閑,城鄉都存在工資差距。它補充所雇用作為農村經濟的休閑工人的婦女在印度贏得了最低的城市常規工人的22%。
雖然,平均勞動生產率(按照每個工人的GDP衡量),勞動力份額,勞動力份額是勞動賠償的國家收入比例從1981年的38.5%下降到2013年的35.4%。
印度是1948年最低工資法案引入最低工資的國家之一。
但報告發現,為所有工人提供普遍工資樓面存在挑戰。
根據研究,印度的最低工資制度非常復雜。最低工資由締約國各國政府為選定預定的“就業”,這導致全國各地的速度為1709年。由于覆蓋范圍未完成,這些利率適用于估計66%的工資工作人員。
1990年代介紹了國家最低工資樓層,2017年每天逐步增加到176盧比,但由于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經常討論,這一工資地板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2009年10月,近15%的受薪工人和41%的休閑工人占該指示性的最低工資少。它突出顯示,大約6200萬名工人仍然低于指示性的國家最低工資,而不是男性的低薪率更高。
國際勞工組織報告呼吁向所有雇傭關系中的所有工人延伸法律保險,確保與社會伙伴就最低工資制度完全磋商,進行了定期證據的循證調整,逐步鞏固和簡化最低工資結構,并采取更強的措施以確保更多措施有效應用最低工資法。
它還呼吁及時和定期收集統計數據,并建議全面解決其他互補行動,以全面解決如何實現體面的工作和包容性增長,如促進勞動力生產力和可持續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和增長,促進工作平等工資相同的價值,正式化非正式經濟,加強工人社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