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應根據財政責任和預算管理(FRBM)的CAG報告,裁定關于此類資金的非預算融資和這些資金來源的政策。
在報告周二在議會上提出2016-17財年,印度的議會和審計長(CAG)表示,違約融資被用來推遲施肥,食品補貼票據和印度食品公司的杰出會費(FCI)通過借款。
它表示,雖然在議會控制之外的非預算融資,但由于保留了預算,因此在一年中“低估”政府的支出,否則這對財政指標有所意義。報告稱,“這種離職財政安排,推遲承諾(補貼拖欠/賬單)或創造未來責任,并提高補貼費用,”該報告稱。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它表示,政府應考慮“建立”的“實施”的離途融資政策框架。該框架應規定非預算融資的理由和目標,非預算融資量,基金之間的資金。
CAG進一步表示,政府還應考慮通過預算中的披露陳述以及賬目披露借鑒的詳細信息。
2003年財政責任和預算管理(FRBM)法令(FRBM)法案的目標是為中央政府的責任提供財政管理和長期宏觀經濟穩定的代表性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