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產公司有時間達到5月10日,他們是否希望繼續與投入稅收抵免的舊商務局率繼續進行舊的GST匯率,未經遷移到新的稅率。
GST委員會為房地產公司提供了選項,以選擇12%(住宅)和8%(經濟實惠的住房)的舊費率,與投入稅收抵免(ITC)福利或住宅單位的新稅率為5%價格合理住房1%,但不利于調整建設期間使用的投入的信用。
中央間接稅和海關(CBIC)發出了一項通知,為房地產公司提供一次選擇稅率的一次性選擇。
“如果在正在進行的項目的情況下,注冊人應當舉辦一次選擇......在規定的房價上繳納項目的股票建設....到2019年5月10日,”The CBIC說。
如果地產,房地產經紀人不鍛煉選項,他們將在2019年4月1日的稅率下占5%和1%的稅率,并沒有有權在投入中使用稅收抵免。
同時,在一個單獨的通知中,CBIC要求將房地產公司遷移到新費率,以便在ITC方面準備他們的賬簿,并在24分期付款中向政府償還過度使用的信貸(如果有的話) 。
解釋該撥款,AMRG&Associates合作伙伴Rajat Mohan表示,自4月1日起為較低的稅收開展稅收的建設者將不得不重新計算符合條件的稅收抵免,自GST成立以基于住宅到商業地毯區域的比例,銷售給未售出單位和發票給未發票金額。
“根據事實數據,如果稅收信貸超出允許比例,那么這種多余的需要支付稅務機關。在相當多的案例中,這種納稅將是一大堆,特別是項目接近完成的情況下,但躺在庫存中的未售出單位很高。穆罕默斯表示,這將對房地產行業的高稅收風險有很高的稅收風險,許多人可能會遇到最糟糕的現金流量位置。“
此外,CBIC還要求建設者從注冊和未注冊的供應商維持向內供應的項目明智賬戶。
“GST強制了一個國家聰明的注冊。但是,現在房地產部門的納稅人可能會產生項目明智的采購和向外用品的分手,以重新計算可接受的稅收抵免。莫山說,這將負擔多個稅務記錄,以定期更新,遠離“易于做生意”,“莫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