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東新聞7月24日電 (索有為 蔡偉英 潘曉彤)記者24日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珠海市金灣區檢察院日前首次采取附條件、分階段式的司法救助,依法向一宗故意傷害案件的被害人農某香發放現階段第一筆司法救助金人民24723元,緩解了被害人家庭困境。
2020年6月2日,被害人農某香遭其丈夫故意傷害致雙手及面部被砍傷。經法醫初步認定,被害人農某香傷情可達輕傷二級。農某香向金灣區檢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的申請。
農某香家庭經濟困難,屬于建檔立卡貧困戶,家中有兩個未滿10周歲孩子,農某香因雙手受傷無法工作,其受傷的醫療費高達三萬多元也是暫借而來。并且,農某香與本案犯罪嫌疑人系夫妻關系,其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身體損傷的賠償。
該院檢察官審查后認定,農某香符合司法救助的條件。但該案件目前處于偵查階段,農某香的傷情鑒定意見尚未最終作出,法醫專業意見認為其傷情鑒定存在多種可能性,必須視其恢復情況而定(不排除往輕傷一級甚至重傷等級發展),這也導致具體的救助無法正常開展。
為切實緩解被害人家庭困境,該院創新辦案思維,根據該案被害人的特殊情況,決定在現階段向農某香發放第一筆司法救助金2萬多元。該院承辦檢察官表示,將持續跟進本案,根據被害人傷情鑒定情況進一步展開司法救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