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勇
8月4日,一段“河北邯鄲交警開車不系安全帶并打電話,遭摩托騎手訓斥”的視頻引起熱議。視頻中,摩托騎手指出該交警開車不系安全帶、打電話及汽車尾燈故障3處問題。
8月5日,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發布通報稱,目前,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復興一大隊已依法對當事交警趙某某的三項違法行為作出處罰,并對其本人誡勉談話,調離執法崗位。
從法律角度說,開車不系安全帶、開車使用手機打電話、剎車燈不亮,均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應當給予罰款、扣分等處罰。摩托騎手對當事交警訓斥,可謂有理有據。
交警作為交通違法的執法人員,理所應當成為廣大機動車駕駛員的表率,帶頭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交警開剎車燈不亮的警車,還不系安全帶、打電話,顯然是知法犯法,損害交警部門公信力,罪加一等。當地交警部門對當事交警除了依法給予處罰外,還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并將其調離執法崗位,這樣的處罰一點也不過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執法人員、公務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也要跟普通民眾一樣接受相應處罰,誰都不享有特權,成為例外。這是基本常識。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面對一些執法人員、公務人員做出的違法違規行為,誠然人人心中都有一團火,但多數人不敢監督,擔心打擊報復,往往只是在私下罵幾句。像這位摩托騎手行使群眾監督權,公開當場訓斥、舉報交警存在不法行為的,很少很少。
摩托騎手當面訓斥交警不系安全帶等3處交通違法行為,提供了一個“教科書式群眾監督”的典范,不僅值得我們每一個普通人尊敬,而且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學習。勇敢行使自己手中的監督權,這樣的群眾監督多多益善。
也只有我們每一個人都敢于站出來行使自己的監督權,讓這種群眾監督成為社會普遍,才能形成良性的社會互動,倒逼權力運行更加透明、陽光,倒逼公務人員、執法人員帶頭遵紀守法,提高執法水平,推進社會進步發展。
【作者】 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