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竇延文)記者從市住房保障署獲悉,該署近日完成了今年第二批次領軍人才住房補貼的受理工作。經初步核查,106位人才符合住房補貼發放條件,申請人名單及相關情況自8月24日至28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公示。
據介紹,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仍在有效期內;2、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3、申請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申請人(配偶)已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5、地方級和后備級領軍人才須具有深圳戶籍。
租房補貼申請人須符合上述1、2、3項條件外,還須同時符合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的條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請人還應當符合上述第5項條件。
市住房保障署特別提示,申請人人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到期第二個月停發住房補貼。人才經市人社局期末評估合格的,可以申請續發補貼余額。申請人離職的,離職當月停發住房補貼。申請人被深圳市新用人單位錄用后,可以由新單位申請續發補貼余額。申請人如有異議,需要申請復核的,請在公示期間持本人身份證件,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出書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