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印發《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綠色企業與項目庫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下稱《細則》),其中提出將設立廣州綠色金融服務中心。
根據《細則》,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綠色企業與項目庫(以下簡稱“綠色企業與項目庫”)是指依托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融資對接系統(以下簡稱“穗綠融系統”)對綠色企業和項目進行遴選、認定,并對符合標準的綠色企業和項目信息進行匯總形成的數據庫,包括初審入庫企業和項目以及進一步經第三方綠色評估機構進行綠色評估認定的企業和項目。
企業和項目業主可向管理機構提交申報材料,并在穗綠融系統內完善相關信息,管理機構接受申報。入庫申報可由企業和項目業主自主申報,也可由第三方綠色評估機構推薦申報。
《細則》指出,綠色企業與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堅持網絡化、電子化和規范化發展方向,以市場為導向,遵循政府引導、市場推動、信息分享、金融支持的運行原則,為金融機構及企業提供有效的綠色融資對接管理服務。
那么,哪些項目屬于綠色項目?
綠色項目是指促進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項目,包含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類項目、遏制自然資源枯竭類項目、生物多樣性保護類項目以及污染治理類項目。
據介紹,廣州綠色項目包括清潔能源、節能、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綠色產業裝備制造、生態農林業、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類等九類。
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綠色項目的范圍,包括一級分類(九類)和二級分類(六十九類)。綠色項目一級分類包括清潔能源、節能、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綠色產業裝備制造、生態農林業、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類等九類項目。
【記者】吳雨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