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李秀婷 通訊員/粵醫保)記者從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自5月1日0時起,廣東省將落地執行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屆時,廣大患者可以在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和駐粵軍隊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購買藥品,享受到藥品帶量采購的降價成效。
國家第四批藥品集中采購共有45種藥品中選,涉及高血壓、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類疾病、惡性腫瘤等多種治療領域,如治療呼吸道支氣管炎的藥物氨溴索、治療過敏癥狀的氯雷他定、鎮痛藥帕瑞昔布與布洛芬等,都是老百姓常用藥中用量較大的品種。
中選結果與我省去年掛網價格相比平均降價65%,最高降幅達到96%,執行后預計首年將節約藥品費用13.75億元,成果進一步惠及廣大群眾。
以治療帶狀皰疹后神經痛治療藥物普瑞巴林膠囊(150mg)為例,集采后每粒價格從14.5元下降到0.5441元,降幅96%,每月可節約費用約837元。
此外,抗癌藥索拉非尼單片價格從66.5元下降到22.8167元,降幅76%,每月可為患者節約藥費5242元;抗癌藥硼替佐米注射劑(1mg)單支價格從850元降至298.95元,降幅72%,整個療程可節省約5500元。
為做好國家第四批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在我省落地實施,3月30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省衛生健康、藥監部門印發《關于做好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確定于5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落地執行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同步實施醫?;痤A付、醫保支付標準等配套措施,促進醫院優先使用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中選藥品。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要求,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不得以費用控制、藥占比、醫院用藥品種規格數量等為由限制使用,切實保證使用量。同時對群眾合理用藥需求的非中選藥品,醫療機構應予以保障,不要“一刀切”停供非中選藥品。在掛網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在確保供應的情況下,醫療機構不再選用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