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回顧在2018年在印度經常發生的一個主題,則它是權利,成為最高法院,令人滿意的第377節,推動LGBTQ公民的權利或Triple Talaq條例草案,恢復了穆斯林妻子的權利在發出Talaq的話語中,他們的丈夫被丈夫拋棄了,這是一個基本權利或進入Sabrimala Temple的權利。
但權利最大的權利是擊中印度的#metoo運動,跨越課堂,年齡和性別滲透。但是,從一個向系統的行動中取出它是確保權利是制度化的關鍵,不依賴于社交媒體上的命名和羞辱。
100年前,1918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西方的女性,超過30歲,有權投票,有史以來第一次。當女性為此進行戰斗時,他們是他們的同齡人和男人之間的嘲笑物。擔任議會和政府的人設法阻止這種出價,直到婦女終于戴下他們。希望婦女能夠投票給福利的問題。而且,這是朝著社會中被接受的第一步。
印度的婦女在1951 - 52年的第一次大選中投票的平等權。然而,盡管在法律的眼中平等,但社區和社會的父權制系統確保了大多數這些權利從未行使。雖然有一個女性在每個部門做出的婦女,但有一個潛在的父權制和特權的潛在問題,即許多女性 - 即使是那些已經做過的人 - 也必須面對。所有這些都與#metoo一起翻滾。
它是合適的,百年后,后來運動遭受其第一次勝利,在印度跨越社會經濟集團的女性,出來談論安靜的羞辱,他們每天都在掌握在手中男人在力量和特權的位置,誰用來騷擾女性。隨著#METOO運動在印度的病毒中,記憶隨著故事而摔倒了。
它將性騷擾放在前頁和流行語話語的一部分。男人開始了解貓叫和狼口哨不再好了。他們理解,酷派不是工作的寵物,而且不能要求發出合同或付款。#METOO從城市傳播到較小的城鎮,從公司辦公室的女性,到紡織部門的女性。有些故事來自全部震驚印度,并揭示了這個問題的程度。
現在#METOO運動逐漸減少,必須有一個下一級。確保騷擾最小化的系統性方法,并且必須具有確保責任和懲罰的系統方法。現在,#METOO是關于命名和羞辱。但是,必須有更多。濫用他們的權力和主題婦女的人必須帶到不受歡迎的進步和關注。但是,問題是對違反同意的人的懲罰程度應該是什么?怎么決定?
除了那些被告更嚴重的指控的人之外,還是強奸 - 剩下的#METOO病例不屬于刑法的范圍。大多數人都不在民法下違反。女性如何恢復原狀?罪犯如何懲罰?懲罰的持續時間是多長時間?在這一刻,在印度光明的案件中,有些人暫停了他們的生計,直到進一步通知。暫停多久了?它不可能永遠,這是肯定的,但肯定有一個從未和永遠之間的中間。
當我們接近21世紀前二十年的過去兩年時,我們必須欣賞,只有在司法完成時,才能得到維護。這種過程必須是透明的;無辜的人必須受到保護;有罪必須受到懲罰。今天我們擁有的是指責者和被告。該系統必須確保為這些案例中的每一個閉包以查看正義。而且,這是確保婦女權利2.0成功的第一步。
Harini Calamur在政治,性別和她的興趣領域寫的是技術,媒體和觀眾的交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