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據隱私可以采取非價格競爭的形式,濫用支配地位可以降低隱私保護,這項由印度競爭委員會(CCI)進行的一項研究。
該研究還對其他非價格因素(如服務質量(QoS),數據速度和捆綁產品提供了觀察,這可能是電信部門服務提供商之間的競爭性競爭的新驅動因素,除了價格。
在報告調查結果并進行自己的觀察時,CCI指出,數字通信市場競爭環境中的數據的一個方面是允許訪問和保護消費者隱私之間的沖突。
“隱私可以采取非價格競爭的形式,”它說。
濫用支配地位可以采取降低隱私保護的形式,因此,由于低隱私標準意味著缺乏消費者福利,因此屬于反托拉斯的范圍。
隱私退化可能導致對消費者的客觀損害。較低的數據保護還可以導致標準法律類別的排除行為,以破壞競爭過程,CCI在報告中指出。
“與其他數字產品捆綁將進一步加強主導現任者享受的數據優勢,通過交聯在服務上收集的數據,創造一個惡性循環,”它說。
關于競爭的其他非價格因素,CCI發現消費者在頂端排名網絡覆蓋,其次是客戶服務,關稅包裝和降低關稅作為特定網絡偏好的最重要因素。這些答復表明,根據報告,競爭已經遠離單向關注價格。
“該部門監管機構,運營商和消費者的大部分焦點是價格和基于價格的競爭。報告稱,隨著市場走向基于數據的應用和服務,對QoS的需求有一個明顯的變化,“報告稱。
關稅是價格敏感的印度市場中的中心競爭。強烈價格戰的劇集已經見證,現在可能存在著一種認可,即2016年開始的近期關稅戰爭已侵蝕其金融穩定的部門。
進一步說,幾乎所有利益相關者都同意剩下最便宜的電信市場,這將是該部門的無法理想的選擇。
該報告支持調查結果表明,在印度電信市場的駕駛競爭中表現出對非價格因素的重要作用,部分反映了競爭的成熟性,并分開了價格競爭具有其內在限制的認可。
盡管平均消費者仍然是價格敏感,但QoS,數據速度和捆綁產品等其他因素也會顯示為消費者選擇。
該報告設想,泛印度移動網絡和數據包不再是產品或服務差異化,而不是捆綁產品(除其他外,語音,數據,短信和內容)將是服務提供商之間的差異化的焦點使用服務花束是提高客戶保留的可能選擇。
電信市場的動態性質可確保在一個時間點處于差異的情況下變得普遍。
監管機構于2020年1月推出了對印度電信部門的市場研究,其目標是評估電信部門的集中程度和競爭水平,突出競爭戰略的變化,分析電信服務與電信服務之間的競爭與合作的動態和相關奧特服務,塔式公司和基礎設施提供商等行業,從競爭角度審查法規和政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