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儲備銀行(RBI)于周五委任銀行委任首席副總監(CCO)的指導方針,以確保對銀行業的合規性和風險管理文化統一。據RBI通函稱,CCO應在總經理的等級或不低于首席執行官排名的級別的最低固定期限。
“這種獨立的合規函數需要通過合適的進程選擇的指定的CCO來領導,以適當的”適合和適當“的評價/選擇標準來管理合規風險有效,”RBI表示。觀察銀行在這方面遵循佩戴的實踐,RBI表示指導方針旨在提出均勻性,其次是銀行,以對準CCO與最佳做法的監督期望。
根據指導方針,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只能在委員會遵守明確統治和透明的內部行政程序后明確審批委員會的特殊情況下,可以轉移/刪除CCO。它補充說,CCO應該是銀行的高級主管,最好是在一般經理的級別或相當的立場(不低于CEO的兩級)。CCO也可以從市場上招募。
此外,RBI說,不應有任何“雙帽子”。換句話說,CCO“不得給出任何責任,這些責任帶來利益沖突,特別是與業務有關的作用”。在銀行規模,復雜性,風險管理戰略和結構證明這方面的那些銀行的角度,不吸引反洗錢官員的角色,這些角色不能吸引反洗錢官員的角色。
此外,CCO不應成為任何委員會的成員,該委員會將其在與委員會成員的責任相沖突中,包括處理購買/制裁的任何委員會?!叭绻鸆CO是委員會的成員,他/她可能只有咨詢角色,”指導方針說。
根據循環,NoviLI合理的情況或RBI的不利觀察應酌情確定被委任為CCO的候選人。CCO職位的候選人的選擇應根據明確的選擇過程和由董事會組成的高級行政級別選擇委員會為目的而制定的建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