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建庭
“3·15”前后,各種消費維權頻頻見諸報端,其中有不少是預付式消費。
預付消費是一種流行的消費方式,它為顧客提供了便利和優惠,商家也可以提前回籠資金,因此在服務行業特別普遍。這種消費方式無可厚非,倘若商家和消費者都能充分考慮對方利益,在預付消費中各取所需,未嘗不是一種雙贏的消費方式。
但是,有一些商家拿到了預付資金,便換了一副嘴臉,對消費者“霸氣十足”。有的利用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限制消費者的權利,或者故意減輕、逃避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后應承擔的責任。而當一些消費者要求退卡時,商家卻聲明“一經售出,概不退款”。更有一些消費者跌入不法經營者設下的“借機詐騙、攜款外逃”的陷阱。
從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來看,不管是哪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監管部門都應該站在消費者一邊,堅定維護消費者權益,嚴厲打擊不法商家?,F實中,對那些尚在經營中的商家,監管還算比較容易,只要有關機構及時介入,消費者的權益就能夠得到有力保障。而監管難度比較大的,則是那些“跑路”或“爆雷”的商家,因為找不到商家或者商家已經淪為空殼,維權成本比較高、周期也比較長,許多時候消費者只能自認倒霉。
維護消費權益,避免消費陷阱,加強監管是一個方面,但消費者擦亮眼睛也很重要?!疤焐喜粫麴W餅”,這是一條基本常識。許多人之所以身陷消費陷阱之中,就是忘記了這一點,貪圖一時便宜,或夢想快速賺錢。南方日報曝光的一個預付式消費陷阱,便是承諾一次性充值5萬元,除了做美容項目,還會在一年后分期返還,分12個月、每月返還4000多元。這不等于一年后返還本金,還能做一年美容,怎么可能有這樣的好事?詳細報道<<
每個人都是消費者,而目前的監管更多在事后。只有從已經曝光的眾多消費陷阱中梳理出規律,自己先做好防范工作,不迷信“天上掉餡餅”,遠離超出正常盈利水平的預付或投資項目,才能最大可能避免跌入花樣百出的消費陷阱之中。
【作者】 丁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