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廣東新聞5月12日電 (記者 宋秀杰)記者5月12日從廣東惠州市人民檢察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疫情發生以來,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共受理涉“疫”犯罪案件50件,批準逮捕46件52人。
惠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新聞發言人詹星通報稱,疫情發生以來,惠州全市檢察機關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的頭等大事,積極主動作為,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時,充分履行檢察職能,依法及時嚴懲涉“疫”犯罪,認真做好涉“疫”公益訴訟工作,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市檢察機關主動加強與公安、法院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打擊合力。堅持把快捕快訴、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作為辦理涉“疫”案件的“新常態”,建立涉疫情案件快速聯動機制。截至4月30日,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涉“疫”犯罪案件50件,其中受理提前介入案件28件,受理審查逮捕案件48件55人,批準逮捕46件52人;受理審查起訴23件28人,提起公訴19件23人。其中,批準逮捕涉嫌詐騙犯罪案件35件,占76.1%;批準逮捕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案件6件,占13%;批準逮捕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3件,占6.5%;批準逮捕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1件,占2.2%;批準逮捕非法經營罪1件,占2.2%。對涉“疫”案件的辦理做到100%“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