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8月31日電 (索有為 全小晴 馮璐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8月31日依法對陳永森等74人涉黑案作出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年5月2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永森等74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洗錢罪、單位行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強迫交易罪、騙取貸款罪、串通投標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陳永森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7503萬元。被告人劉文東、周梁被判處死緩,曾良平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余七十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四個月。一審宣判后,陳永森等58人提出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陳永森通過籠絡鄉鄰、招納小弟、糾集同道等途徑,網羅“兩勞人員”、社會閑散人員等,在深圳市寶安區沙井、福永街道一帶為非作惡,并利用其與當地另一黑社會性質組織首要分子陳垚東(已判決)的密切關系,相互勾連、利用,逐步建立起以其本人為組織、領導者,骨干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眾多、勢力龐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為攫取巨額非法利益,該組織長期通過非法手段經營土地開發、廢品收購、賭場、一次性碗筷等行業,實施了故意傷害、搶劫、敲詐勒索、開設賭場、聚眾斗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大量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被告人周梁等人因開發廊搶地盤與“貴州幫”發生矛盾,遂于2002年7月6日晚,糾集多人攜帶獵槍以及子彈向多名“貴州幫”成員連續開槍射擊,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輕傷。
因爭奪賭博機擺放地盤,被告人劉文東等人與被害人崔某某產生沖突。劉文東預謀報復崔某某,兩次糾集多人前往其住處附近尋仇。2007年7月21日晚,劉文東指使曾良平等人持刀破門進入崔某某住處并將其砍傷,崔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認定組織犯罪、共同犯罪并對各上訴人、原審被告人的罪責區分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