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8月12日電 (蔡敏婕 莫冠婷)廣東省民政廳12日發布消息稱,《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方案》顯示,廣東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預警、主動發現快速響應機制,完善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及時發現需要救助的民眾。
按照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對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鎮低保標準1.5倍以下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認定為低收入家庭。
根據上述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方案,2021年底前,依托底線民生信息化核對管理系統,廣東建設全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納入監測范圍。
廣東省民政廳稱,利用上述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預警機制,做好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確保及時足額向困難民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對農村低保對象加強監測預警和動態管理,對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給予6個月的救助漸退期,不再符合條件的按程序退出。
此外,在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力度方面,上述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規定,民政部門要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保”按程序納入低保;符合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條件的,由相關部門納入相應救助范圍;對支出型困難家庭等低收入人口,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專項救助或實施必要救助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