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于周四設立統治,就是否在2013年恢復的同性戀中廢除了殖民時代的禁令,這是在第四年的判決中恢復的同性戀中,即活動人士希望秉承平等的權利判決。
同性戀的性別被許多人在社會保守的印第安納裔人中被認為是禁忌,盡管反對從一些立法者解除禁令,活動家希望最高法院會把它扔掉。
“心情非常樂觀:法官一直非常善于善意,”案件中的一位請愿人之一,Akhilesh Godi說。“這不僅僅是關于減刑,而是認識到我們的基本權利?!?/p>
第二個請求者Anwesh Pokkuluri說:“根據程序如何消失,我們沒有看到他們如何忍受(禁令)。”
案件中的法官先前說過同性戀者內蒙奇臉根深蒂固的創傷,生活在恐懼中。
同性戀法則,俗稱“第377節”,禁止“與任何人,女人或動物的自然秩序” - 這被廣泛解釋為稱同性戀。
監獄最多可處以最多10年的同性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