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柜周三批準了第22屆法律委員會的憲法,該委員會向政府提供復雜的法律問題。
前任法律小組的一詞于去年8月31日結束。
通過內閣批準,法律部現在將通知新小組,該小組將有一個三年的任期。
該小組將有全職主席,四名全職成員(包括會員秘書),法律和立法秘書,作為前職權會員。
“它也將沒有超過五個兼職成員,”一位官方聲明說。
通常,一個退休的最高法院法官或高等法院首席司法官長負責委員會。
委員會最初于1955年構成,并重新構成每三年。迄今為止,各項法委員會提交了277份報告。
第21屆法律委員會根據B = Chauhan(RETD),提交了關于Lok Sabha和國家大會和統一民法典等關鍵問題的報告和工作文件。雖然該委員會支持同步民意調查,但它曾表示時間沒有成熟的普通代碼。
2015年,通過議會行為或執行命令(工會函件的決議),已經提出了一項提案,以使法律小組予以常駐機構。然而,此舉是在總理的辦公室認為本系統應該繼續的情況下擱置。
2010年也是,當時UPA政府已經準備了一個內閣草案,以向法律委員會提供法定地位,法律部門已經有了了解2010年法律委員會。但是這個想法再次被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