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會于2003年制定的財政責任和預算管理(FRBM)法案旨在為政府支出帶來財務紀律。主要是為了通過控制未經檢查的借貸和賦予財務紀律,努力提高收入赤字的收入赤字,提高公共財政的整體管理。
在本財政年度,財政赤字預計將違反預算目標20-30個基點,根據一份報告,以較低的直接,間接(包括GST)收集的GDP為3.5%-3.6%通過HDFC銀行。
第一次載入后,其目標是將在2008年將財政赤字降低到GDP的3%。但是,由于幾個原因,該法案遭受了幾項挑戰,例如2007年的全球金融危機。
在不止一次的場合上,延長計劃實現的目標或延長時間框架。在2012 - 13年預算中,修正案是在該法案中引入的。它提出了有效的收入赤字的概念,以便在傳統的收入赤字中建立資本資產的國家。
此外,它還提出了“中期支出框架聲明”的想法,為支出指標進行了為期三年的滾動目標,具有潛在的假設和涉及的風險。
但即使在這些措施之后,該法的實施仍然面臨著幾個障礙。為此,委員會于2016年在NK Singh下建立審查該法案。委員會的委員會建議,政府應達到2020年的3%的財政赤字,將其降低至2023年的2.5%。
然而,整體經濟放緩意味著該國可能無法實現設定的目標,并且可能需要將其調整為先前。
該法案還產生了各種季度的反對反應。雖然一部分認為該法案可以改善財務紀律并提出支票,但是,其他人聲稱該法案可能會對可能會限制可能影響窮人的福利活動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