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為引導澳門消費者了解內地購房政策,防范房產交易風險,廣東省消委會、澳門消委會聯合發布“澳門消費者赴內地購房消費提示”。
購房政策掌握牢,資質不全莫交易。各個城市在購房相關政策措施和購房貸款條件上都有一定差異。在購房前應該仔細了解掌握政策,確定是否具有購房及貸款資格。不要聽信一些中介機構的誘導,提供虛假購房證明材料或簽訂陰陽合同,避免因不實申報或非法避稅,而不被審核通過及產生糾紛、法律風險。
宣傳承諾不輕信,寫入合同有保障。少數開發商或房產中介為吸引客戶,會采取發布虛假低價房源信息獲取流量、過度宣傳房產相關配套(如裝修、學位、醫院、商圈等)、營造房產熱銷假象等不良行為。應注意核對房源信息,不輕信廣告宣傳或口頭承諾,將交易過程中的宣傳承諾落實到合同中。簽訂合同時要注意查看合同中有無空白條款、補充協議中的義務與權利是否對等、違約責任和賠償是否清楚等。
應特別注意“定金”的法律含義:“定金”有擔保的作用,且不能超過總價款的20%。如果經營者違約,則必須雙倍向消費者返還,如果消費者無法履約則不能要回“定金”。此外,到內地買房還應考慮匯率變化導致的影響。
遇到消費糾紛怎么辦?要妥善保存好購房有關的發票憑證、定金憑證、購房協議、合同文本等,以及開發商或房產中介公司的宣傳廣告、承諾內容等信息。一旦發生消費糾紛,可直接登錄廣東消費網,進入廣東消費投訴咨詢信息化綜合平臺(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臺)進行投訴。
南方日報記者 王佳欣 通訊員 粵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