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汪棹桴 實習生/湯夢茹 通訊員/劉彥佑 張毅濤 區靖雯 楊明華)“這真的是我爸爸嗎?”見到眼前陌生的男人,劉娟(化名)輕聲詢問在一旁的民警,得到肯定回答后,她上前與父親緊緊擁抱。
4月16日上午,廣州警方舉行“團圓一號”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暨“夢圓團聚”認親會,共同見證3個被拐兒童家庭與親生子女見面相認的感人時刻。
據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彭風華介紹,該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市新發拐賣案件全部偵破,辦結涉拐積案4宗;完成了打拐DNA庫中尋親父母數據的清理完善工作。其中經過重新采集DNA檢驗入庫,成功產生23例比中,找回失蹤被拐兒童23人,組織了9個被拐受害家庭的認親團聚。
1993年10月,貴州省安順市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李某富夫妻之女李某(當時5歲)和弟弟一起出門玩耍,但回家時只有弟弟一人。李某富一家尋找多年,一直未有女兒的消息。2021年3月,劉娟到黃埔區公安分局云埔派出所求助,稱其在5歲被人拐賣到廣東省汕頭市,隨后跟著養父母生活至今,現想通過公安機關協助找回親生父母。接報后,辦案民警按要求提取了劉娟的DNA并錄入打拐DNA庫。
隨后不久,喜訊傳來:貴州省安順市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的被拐女孩李某父母的DNA,比中黃埔區公安分局采集的劉娟的DNA。為確保無誤,黃埔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再次提取了DNA進行復核。最終確認李某富、羅某夫妻兩人為劉娟的生物學父母。
認親儀式之后,劉娟與家人坐在一起,述說這些年的經歷。在女兒是否回老家這個問題上,父親表現得很豁達,“愿意回就回,只要她高興”。劉娟表示,只要她有時間,就會經常回家看看。
同樣收獲團聚的還有兩個家庭。
1997年,3歲的駱某鵬在花都區赤坭鎮連塘村玩耍時,被人販子拐走并帶給梅州一戶人家收養,后取名為黃某。黃某長大后,隨親戚來到天河區東圃街從事機修工作。在采集DNA后,比中了駱某基夫妻。
2009年,9歲的李某因被父母責罵,從荔灣區存善正街離家出走,在廣州火車站四站臺附近被熱心群眾發現,因無法聯系其家人,被送往兒童中心救助,后由市社會福利院收養取名為“劉某云”。2021年,荔灣警方在清理打拐庫尋親父母數據時,幫助李某找回了自己的父母。
警方提醒,發現兒童失蹤后,應立即向派出所或撥打110電話報警,無需等24小時。公安機關在接到兒童被拐失蹤報警后,將立即啟動快速查找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