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民政廳決定2021年繼續開展百家社會組織走近留守和困境兒童“牽手行動”(下稱“牽手行動”),繼續面向15個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留守和困境兒童實施關愛幫扶。5月7日起至21日17時,該行動正式面向社會組織開放報名。
省民政廳要求,每個小組要完成對應地區(某區/縣)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逐一入戶走訪的任務,核實其監護狀況、基本生活環境、人身安全、受教育權利、享受社會救助情況,組織部分兒童參觀紅色革命教育基地;落實“一對一”關愛幫扶服務,教授正確監護方法,提高監護人對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護的意識。
該“牽手行動”旨在促進家庭落實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社會關愛保護留守和困境兒童意識。
組建15個關愛小組對接15個經濟欠發達地區
2021年“牽手行動”招募對象為: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熱衷于兒童關愛保護事業,具備一定的資源鏈接能力,能夠認可并服從“牽手行動”的活動安排,能夠有愛心、有耐心、有恒心地開展兒童關愛幫扶活動。
組織形式上,今年通過公開招標,采購符合條件的服務單位(下稱協助單位)協助開展“牽手行動”項目,由協助單位負責指導、跟進、匯總關愛幫扶活動的情況,保障每個小組一定的活動經費。
15個關愛小組在原有的成員分組和對接地市的基礎上,發動和呼吁更多的社會組織加入“牽手行動”,采取以老帶新、以新促活的方式,帶動社會資源投入,提高活動成效,不斷擴大“牽手行動”的影響和覆蓋范圍,深入推進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實現關愛幫扶活動更加精準、高效和可持續。
有意愿的社會組織可通過省民政廳和省社會組織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smzt.gd.gov.cn/和http://smzt.gd.gov.cn/shzz/gdnpo_index.html)下載和填寫報名登記表,同時將蓋章版和電子版的報名登記表反饋至省民政廳郵箱:[email protected]。
已在2020年“牽手行動”成員名單中的社會組織無須再報名,自動延續參加2021年“牽手行動”,申請退出活動的社會組織以郵件方式告知省民政廳并簡要說明退出原因。
報名后,經篩選組建15個關愛小組,分別對接15個經濟欠發達地區(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門、湛江、陽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市)開展活動。
另外,2021年“牽手行動”啟動儀式將于6月舉行。
落實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一對一”關愛幫扶
據了解,2021年“牽手行動”將于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正式實施。每個組首先要完成對應地區(某區/縣)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名單由當地民政部門提供)逐一入戶走訪的任務,核實其監護狀況、基本生活環境、人身安全、受教育權利、享受社會救助情況,組織部分兒童參觀紅色革命教育基地。落實“一對一”關愛幫扶服務,開展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護教育和其他安全培訓,教授正確監護方法,提高監護人對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護的意識。
之后,各組結合走訪地區的實際情況和自身的優勢特長制定留守和困境兒童關愛幫扶方案,鼓勵傾向于深度化、實效性、持續性的精準幫扶,可從幫教助學、成長教育、心靈關懷、醫療幫扶、優化環境、公益倡導等方面開展關愛幫扶活動。
除了物質幫助,更要注重精神關懷、安全教育、行為培養、技能培訓、法律服務、政策宣傳等深層次的需求,繼續開展愛心父母、公益夏令營、校舍修繕、肢體畸形兒童救治、兒童成長進步獎學金、牽手閱讀、心康護童等可持續性項目,推動“牽手行動”持續性、深度化發展,形成長效幫扶機制。
鼓勵發動有愛心的企業會員以及個人會員共同參與,發揮原有資源更大的實效。
活動結束后,由協助單位以小組為單位報送總結材料,撰寫有質量的分析報告,對農村留守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供政府部門決策。
省民政廳將適時組織召開以關愛活動、典型案例等為主要內容的有質量的牽手行動成果展示主題活動,分享活動感受,總結活動經驗,評選優秀項目、單位、案例及志愿者,并頒發活動紀念證書。
【記者】關喜如意
【通訊員】莫冠婷 羅安榮